吴中跨年度租金收入分期纳税的涉税处理
91财税解答:江苏省某企业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他人使用,租赁期为2009年5月1日~2010年4月30日,合同约定租金120万元在2010年4月租赁期满一次性收取。2009年,该企业亏损40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该企业要求承租人先行支付2009年度已使用8个月的租金80万元。2010年1月,该企业收到了承租人交来的租金80万元(未开具发票),已确定为上年度收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营业税4万元(80×5%)、房产税9.6万元(80×12%)及其他相关税款(本案分析暂不考虑)......
2019-09-30
来源:增值税会计 进项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