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售后热线:13307686606
  • 咨询热线:13307686606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业务分析及账务会计处理!

来源:增值税会计处理
发布时间:2019-09-30 14:25:17
文章作者:91记账
摘要: 91财税解答: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分析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外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原用于生产性应税项目,并已将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qu...

91财税解答: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分析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外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原用于生产性应税项目,并已将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但后来又改变用途等,使抵扣链中断,按增值税法规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将已确认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损失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以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即购入生产用设备等固定资产涉及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1至4项规定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的账务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账务处理上,企业购入货物时即能分清其进项税额属不得抵扣项目的,应将其进项税额直接计入有关资产(劳务)的成本或损失中;原已确认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因改变货物用余额等原因,使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应将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原生产用的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用于企业工程项目或无形资产研发等(用于生产用设备等固定资产除外)

借: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外购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等(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1)、企业决定以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2)、实际发放外购货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外购货物时涉及的运费,且已按运费的7%计算并确认了进项税额的,在发生上述业务时,应将该进项税额一同予以转出。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相关内容,欢迎咨询91记账税务平台在线客服:400-128-2286。

【51记账财税平台】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
关键词: 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税前扣除

经营租赁业务的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

经营租赁业务的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

香港公司审计必须要做吗?

香港公司审计必须要做吗?

代理记账城市:
公司注册城市:
我们在线,来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