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攸县
  • 售后热线:13307686606
  • 咨询热线:13307686606

推荐阅读

热门回答

攸县北京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

来源:记账报税,税收优惠政策,股权转让
发布时间:2019-09-10 16:54:00
文章作者:91代理记账
摘要: 6月28日,北京市财政部、北京市委宣传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9〕1205号),对北京市调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政策进行了公布。
           

  据北京市财政局网站7月2日消息,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并结合北京市实际,经北京市政府批准,6月28日,北京市财政部、北京市委宣传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9〕1205号),对北京市调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政策进行了公布。具体内容如下:记账报税

  一、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我市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税收优惠政策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属于集体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对职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可按本通知规定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允许抵免的投资是指试点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独立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办学投资和办学经费支出,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与职业院校稳定开展校企合作,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规划布局的产教融合重大项目建设投资和基本运行费用的支出。

  试点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继续抵免。试点企业有撤回投资和转让股权等行为的,应补缴已经抵免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三、自2019年7月1日起,将重大水利建设基金和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具体调整内容,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四、减免上述政府性基金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五、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对上述减免的政府性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

  六、收费单位应及时在收费场所及网站公示相关减免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七、各级财政、市场监管、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收费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附件: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

股权转让
【51记账财税平台】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
关键词:  
攸县代理记账价格战:高价保质量?低价“省”成本?

攸县代理记账价格战:高价保质量?低价“省”成本?

攸县企业寻求天津代理记账进行财务委托,需要知晓这些事项!

攸县企业寻求天津代理记账进行财务委托,需要知晓这些事项!

攸县政策辅导 |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你需要的都在这里!

攸县政策辅导 |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你需要的都在这里!

代理记账城市:
公司注册城市:
我们在线,来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