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
黄岩创业者注册公司,可选择的公司类型主要有哪些?
-
黄岩注册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多长时间?
-
黄岩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需满足哪些条件?提交哪些材料?
-
黄岩开展公司审计:防范财务风险,提升经济效益
-
黄岩关于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
-
黄岩“旧城改造”涉及到的契税计税依据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热门回答
黄岩土地使用权相关财政补贴怎样做税务处理
摘要:
2007年公司购得一块土地,价值1000万,已作为无形资产入账,2009年财政返还200万,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91财税解答:
【问题】
2007年公司购得一块土地,价值1000万,已作为无形资产入账,2009年财政返还200万,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解答】
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1、所述财政返还具有折让性质,比如属于受让土地价格折让性质,则应该调整所受让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以及相应的摊销(折旧)金额;
2、是对为了吸引投资而给予的地方性补贴,则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所称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按准则规定应该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对目前大多数地方政策的了解,我们较倾向于按第二种方式处理。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属于前述种情况,否则即使企业会计上按种方式处理,而税务方面也极有可能被认定为第二种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精神,企业取得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都应当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应注意,如果企业按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且当期对补贴收入做纳税调增,则应同时考虑当期以及以后期间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的纳税调整(调增)。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相关内容,欢迎咨询91记账税务平台在线客服:400-128-2286。
【51记账财税平台】提供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财税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