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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非企业法人独立核算分公司亏损如何弥补

来源:亏损,分公司,独立核算,法人,弥补
发布时间:2019-10-08 16:29:25
文章作者:91记账
摘要: 91财税解答:   【问题】  非企业法人的独立核算分公司产生的亏损如何弥补?  【解答】  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

91财税解答:


【问题】

非企业法人的独立核算分公司产生的亏损如何弥补?

【解答】

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因此,分支机构的亏损已汇总到总机构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分支机构不再单独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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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亏损 分公司 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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